山西省林业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山西省2010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
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的批复
大同、朔州、忻州、晋中、晋城市林业局,吕梁山、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办规字[2010]44号)通知精神,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了评审论证,根据评审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山西林业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技术瓶颈,充分发挥科技引领未来、支撑发展的重要作用,重点推广生态建设优良树种、困难立地造林、干果经济林优良品种及高效栽培管理等关键技术,同意你们建设《第二代油松种子园营建技术推广示范》、《半干旱风沙区抗逆树种优化造林模式推广》、《五台山区大果榛子新品种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示范》、《枣树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示范》、《晋城市良种核桃集约化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示范》、《滹沱河流域丘陵区核桃丰产栽培技术示范》和《血红铆钉菇菌根菌肥育苗造林技术示范》等7个项目。
二、项目建设总投资为824万元,其中700万元(详见附件)由中央财政预算内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安排解决,其余由市县配套或自筹解决。
三、为确保项目建设能达到预期目的,项目要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与实施地所属单位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承担单位要根据项目批复制定详细地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质量负责,保证建设资金的足额投入;技术支撑单位要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一系列技术服务。项目实施地所属单位要依据项目实施方案负责组织营造林或育苗作业施工,保证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到位。
请你单位据此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省林业厅会同财政厅审批。各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2010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明细表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林业 科技 资金 项目 函
山西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