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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x001190205/20100073 发布机构 山西省林业厅
名称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0年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生成日期2010-5-28文号晋林办发〔2010〕73号
主题分类关键词
内容概述 山 西 省 林 业 厅 关于印发《2010年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2010年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五月十二日 山 西 省 林 业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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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内容如下:

 
山 西 省 林 业 厅
关于印发《2010年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2010年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五月十二日
 
 
山 西 省 林 业 厅
2010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省“三个发展”,实施生态兴省大战略的开局之年。为了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确保全省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10年在全省林业系统继续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努力建设知识型、开拓型、和谐型、廉洁型的政府部门和群众满意的行业。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总体要求
    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生态兴省战略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为着力点,牢固树立“事事关乎林业发展、人人关系林业形象”的责任意识,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引深上下功夫,力争取得明显效果。
    二、评议内容和重点
    2010年继续在全省林业系统的部门和单位全面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一)评议的主要内容
    1.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完成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一定要把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生态兴省战略 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好。
    2.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情况。各单位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越权执法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3.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干部下乡包县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具体制度的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按照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公开透明、廉洁勤政的要求,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行业。
    4.推行政(事)务公开的情况。各服务窗口要有确实可行的办事依据、办事规则、办事纪律,有公开透明的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有认真负责的回告结果,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方便人民监督。
    5.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三乱”问题;在执法执纪过程中有无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与民争利、强制服务收费或搭车收费,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和要求服务对象购买指定商品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6.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人大、政协、老干部中聘请一批政风行风监督员参加评议监督。要建立行评办、纠风办、监察室与部门行业双向联动机制,在规范行风调查、明察暗访、听证对话、通报整改落实情况等日常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要建立行业上下联动机制,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专题评议,建立“以上促下、以下评上、群众评干部、基层评上级”的办法,真正起到群众评议、群众监督的作用,评出效果。要创新政风行风评议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监督员的作用,形成行评办协调、媒体监督、监督员督办、部门办理,结果向群众反馈的联动机制。创新“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网站”的工作方式,形成共同解决问题的合力,确保受理群众诉求无障碍。通过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拖延。通过完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调查处理结果不延误。通过完善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处理结果不留遗憾。要建立和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坚持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解决重点问题,推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坚持民主评议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推动政府部门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民主评议与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行业相结合,推动政府部门更加关注民生,既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突出问题,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各单位要根据省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以及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出今年集中解决的1-2个重点问题,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真正收到实效,取信于民。
   (二)评议的重点
    1.全省林业系统要紧紧围绕2010年我省林业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造林绿化、资源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林业产业等四个重点开展评议,针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等行为进行重点评议,切实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促进工作提速、行政提效、服务提质,创优发展环境。
    2.林业执法监督的重点要放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履行职责上,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解决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问题。
    3.各级林业行政窗口服务单位的重点要放在提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服务水平上,通过“首问”、“首办”等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自觉为广大群众和基层排忧解难。
    4.全省林业系统要把与群众直接接触的基层单位,如各级退耕办、治沙办、林业工作站、林业派出所、林政资源管理和木材检查站等作为评议的重点,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林区公路无“三乱”。
    5.乡(镇)林业站的重点要放在作风建设、为“三农”服务和为弱势群体服务上,切实解决服务不到位和以权谋取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的问题。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要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省林业厅负责全省林业系统的评议工作。各单位评议办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5月10日至6月20日)
    1.进行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2010年评议工作。
    2.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各级评议办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闻媒体、老干部中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做好发证、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常态监督工作模式,合理安排监督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评议工作中的督导作用。
    3.开展政风行风承诺活动。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突出政风行风建设目标、便民利民措施及要重点集中解决1-2个方面的重点问题,要切合实际,并报上级评议办备案。公开承诺内容要在本单位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兑现列入各级行评办考核内容。
    4.创新监督方式。各参评单位要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各市林业局和各厅直单位举报电话要报省厅行评办)。各参评单位要会同新闻媒体继续开办“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网站”。全省各县(市、区)今年要实现热线节目全覆盖。
   (二)调查评议和整改反馈阶段(6月21日至10月31日)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单位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本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林业行业存在的重点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政风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8月中旬报林业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
    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各参评单位要建立“会前发现问题定主题、会上围绕主题找不足、会后突出追踪抓整改”的工作机制,召开听证对话会,并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与被评议单位领导进行现场面对面评议。
    省林业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将在9--10月份适宜时间就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有政风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听证对话会。
    3.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各级评议办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系统的场、站、所和办事窗口、内设处(科)室及基层单位,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发现的政风行风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对影响较大的政风行风问题,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及时拿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4.及时整改和反馈。各参评单位要针对群众和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做到有一个整改一个,有一件整改一件,努力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交代。因此,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对落实不到位或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深究原因,追究责任。
    5.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今年是我厅“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年”,各参评单位要通过评议,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促使评议工作由解决具体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突击性推动向靠制度保证转变,由外力推动向自觉行动转变,积极建立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靠制度约束、靠工作衡量、靠群众评价的评议氛围。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20日)
    1.工作考核办法。厅直各参评单位经常性工作考核,由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负责。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分阶段进行督察调研和考核,平时要建立考核档案,做到考核有依据。年终厅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对厅直参评单位进行统一考核。
    2.评议结果的运用。评议结果要作为考核参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精神文明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
对年度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要进行表彰。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的单位,要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该单位当年评优资格。
    四、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要求
   (一)组织实施
    1.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评议办和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系统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明确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
    3.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各参评单位要健全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组和办公室,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使全行业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级对下级经常督促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各级行评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2.注重实效,解决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抓住重点,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参评单位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测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更有实效性,使民主评议的方法更有科学性,使民主评议的结果更有公正性。
    全省林业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生态兴省战略大局,在认真实施好林业重点工程的主战场中体现全体务林者的工作作风、展示办事效率、检验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力争使林业系统2010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主题词:
抄    报:省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
厅内分送:评议领导组及厅领导。
山西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0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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